个人简介
刘明祥,1959年2月出生于湖北省天门市。1975年高中毕业后(上大学之前),做过乡村民办教师、农村生产大队长,还是当时的县人大代表。1979年10月进入湖北财经学院(现改名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系学习,1983年7月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考取该校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1985年转入中南政法学院(现改名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1986年7月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尔后留中南政法学院刑法教研室任教,1993年晋升为副教授。1991年考取武汉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在职),1994年7月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1994年11月调入武汉大学法学院任教,1996年晋升为教授,1997年被遴选为博士研究生导师。1998年至1999年在日本东京创价大学法学部做客座教授。现为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系主任。兼任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刑法研究所特约研究员、中国检察学会理事、武汉市监察学会副会长、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武汉市委政法委员会法律咨询顾问等。
内容简介
人类文明发展的一个重大契机,是不同文化的冲击、弥补、淘汰与融和;法律文化与制度的发展,也是如此。而中日两国长达1200年间的法律文化的交流与发展,则是这一认识较生动的说明。
日本刑法理论与制度对中国较全面地发生影响始于晚清。清朝末年,西风东渐,仿效欧洲法律、创制新律以强国,势成必然。而在如何采撷西法方面,日本为中国提供了很好的借鉴。日本旧制,本依中国唐法,明治以后,改用欧法,从而国势日盛,一跃成为东亚强国。
在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刑法研究所的发起下,一些曾在和正在日本学习或者进行过访问研究的中国中青年刑法学者组织和编修了这套《日本刑事法研究丛书》。这些中青年学者都具有较长时间刑法学专业研究的背景和较强的日语能力,而且,都与相关的日本刑法学者保持着比较密切的联系。这些条件都为这套丛书的内容与质量奠定了一个比较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