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李宇先,1962年10月出生于江西省南昌市。1982年9月考入武汉大学哲学系。1986年7月1日从武汉大学哲学系毕业分配至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工作至2005年5月29日。1995年12月获湘潭大学法学学士。1987年7月17日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1989年3月2日至1990年1月5日任湖南省江永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1991年2月22日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2000年7月29日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2001年11月30日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2005年5月29日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一级法官。
著有《新刑法通释》(人民出版社1998年、执行副主编)、《证券犯罪的定罪与量刑》(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年、与贺小电合著)、《聚众犯罪研究》(湖南人民出版社2004年)。
在省级、国家级报刊上发表论文二十余篇。
内容简介
本书是我国较早研究聚众犯罪的一本专著,填补了我国刑法理论研究的一项空白。本书的主要特点一是内容完整、翔实。作者对聚众犯罪的概念、性质、构成、形态、罪数和聚众犯罪的行为特征、心理特征等基本问题进行了详细的研究和介绍,对我国各种聚众犯罪进行了深入地理论探析。二是观点新颖,见解独到。作者对于刑法理论界关于聚众犯罪比较成熟的观点,注意从新的角度进行论证说明,如关于聚众犯罪的形态、罪数以及聚众犯罪各罪的研究。对于有争议的问题,则注意实事求是地进行评析,进而提出自己许多很有价值的新见解,如关于聚众犯罪的概念、性质的论述;关于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暴乱罪,颠覆国家政权罪是不是聚众犯罪的问题等。作者关于共同犯罪的分类以及必要的共同犯罪的概念、性质、法律适用的论述;关于聚众犯罪的主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的论述,提出了一些与我国刑法理论大不相同的新观点,这些新观点的提出,不仅进一步深化了聚众犯罪的含义,而且开阔了人们的视野,有耳目一新的感觉。三是理论联系实际。作者不是一位纯理论工作者,而是一位从事刑事审判多年的法官,正是这种理论与实践的相互补充,形成了本书的一个基本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