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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使用最广泛的文字之一。它已经有了五六千年的发展历史,现在有约占全球人口四分之一的人在使用着它。汉字的起源和发展,与中华民族的文明紧密相关。它是中华传统文化的基本载体,也是中华民族文化思想延伸、传播和交流的基本工具,在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进程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可以这样说,没有汉字,就没有中华民族光辉灿烂的文化。天,汉字为全世界每一个华语华文的应用者所时刻不可或缺,在世界文化的发展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学习汉语,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汉字。如何有效地学习汉字,是摆在语文研究工作者面前的一个首要解决的问题。
汉字是属于表意体系的文字,字的形体与字义密切相关。因此,要了解汉字,首先就要掌握汉字形体结构的特点和规律。根据字形辨析文字的本义,并进而说明其引申义和假借义,是研究汉字的人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研究汉字的形体构造,中国传统文字学有“六书”之说。所谓“六书”,是指汉字构成和使用的六种方法,即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和假借。从字形学的角度来看,象形、指事、会意、形声可以说是汉字的构造方法,而转注、假借则不过是用字之法。所以,过去认为“六书”是汉字的造字之法,其实是不确切的。不过,“六书”说基本上反映了汉字产生、发展的一般规律,它对正确了解和掌握汉字的构造原理及其使用规律,进而从根本上认识和把握每一个汉字的本来含义,具有指导性的意义。
1.象形 所谓象形,就是象实物之形,也就是把客观事物的形体描绘出来的意思。汉字多起源于图画文字。最初的汉字字形多是根据实物的形状把它描画出来的,这就是象形。不过,象形字和图画是有其本质性的区别的。象形字的写法较图画大为简化,往往只是实物形体的一个简单轮廓(如日、月、山、川、人、大等),或某一具有特征性意义的部分(如牛、羊等)。此外更主要的是,它必须和语言中表示概念的词和语音结合起来,从而成为记录语言的符号。随着字形的不断简化和抽象化,后代的象形字的形体与造字之初大不相同。从甲骨文发展到现在的楷体,原来的象形字已经完全不象形了。实际上,它们已经失去了象形的意义,成了单纯的书写符号。
象形字要象实物之形,而语言中很多抽象的概念是无形可象的,是不能“画成其物”的。这一必不可免的局限性制约了象形字的发展。所以在汉字中,象形字的数量并不多。但象形却是汉字最基本的一种造字方法,是各种汉字形成的基础:指事字的大部分是在象形字的基础上增加指示符号造成的,会意字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象形字组合而成,而形声字实际也是两个象形字(或会意字、指事字)的组合,只不过其中一个用来表示意义类属,另一个用来代表读音罢了。
2.指事 指事是一种用抽象的指示符号来表达语言中某种概念的造字方法。指事字的构成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在象形字上添加指示符号构成的指事字,如刃、本、末等;另一种是由纯抽象符号组成的指事字,如上、下、一、二、三等。指事字在全部汉字中是数量最少的一种。这是因为,绝大多数字都不需要用指事的方法来造:要表示客观的物体,可以用象形的方法,而要说明抽象的概念则可以采用会意或形声。
3.会意 所谓会意,是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字组合在一起以表示一个新的意思。从结构上看,会意字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字的并列或重叠。从意义上讲,它又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字的意义的会合。如一个“木”字代表一棵树,两个“木”字组合在一起则代表成片的树群(林),而三个“木”字则表示更大面积分布的树林(森)。又如休字,由“人”和“木”组成,表示人靠着大树歇息的意思。
会意字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象形字组合而成。它和象形字之间的根本区别在于:象形字是独体的,而会意字则为合体。会意的方法与象形、指事比较起来,有很大的优越性。它既可以描绘具体的实物,也可以表达抽象的概念;不仅能描绘静态的物貌,同时也能够反映物体的动态。一个象形字,可以和很多其他的象形字组成不同的会意字;而同一个象形字,由于排列方式的不同,也可以组成不同的会意字。这样,就大大提高了象形字的利用效率。所以,会意字的数量要比象形字和指事字多得多。在形声造字法广泛使用之前,会意是一种最主要的造字之法。只是在更先进的有标音成分的形声字被普遍使用之后,它才退居次要的地位,甚至原有的会意字,也变成了形声字(如“块——块”),或为同音的形声字所代替(如“渺”)。
4.形声 形声字是由意符(形旁)和音符(声旁)两部分组成。其中意符表示形声字本义所属的意义范畴(或类属),音符则代表形声字的读音。如以“木”为意符的形声字“松”、“柏”、“桃”等都属于树木类,而以“手”为意符的“摧”、“拉”、“提”、“按”等都同手的行为动作有关。但在形声字中,意符只能代表其意义范畴或类属,不能表示具体的字义。它的具体字义是靠不同的读音,也就是不同的音符来区别的。有些形声字的音符既有表音的作用,又有表意的作用(如“娶”)。这就是所谓的“会意兼形声”。但是就多数形声字来说,音符只是表示读音,和字义没有必然的联系。如“江”、“河”二字,其中的“工”、“可”只代表读音,和江、河的字义是毫无关系的。
形声造字法进一步打破了象形、指事、会意的诸多局限,具有无可比拟的优越性。我们知道,世界上许多事物或抽象概念是很难用象形或会意的方法来表示的。比如“鸟”是鸟类的总称,但是鸟的种类成千上万,无法用象形或会意的办法来一一加以区别。于是,就出现了形声字:用“鸟”作为意符来表示鸟的总类,而用不同的音符来区别不同种类的鸟,如鸽、鹤、鸡、鹄等。由此方法,就产生了大量的形声字。越到后代,形声字的发展越快,数量也越多。据统计,在汉代的《说文解字》一书中,形声字约占收录汉字总数的80%;宋代的《六书略》,形
声字占了88%;清代的《康熙字典》达到90%;而在现在通用的简化字中,形声字更是占了绝对的多数。
5.转注 转注是“六书”中最多争议的一个概念,历来众说纷纭,至今没有定论。根据许慎《说文解字》的定义,所谓转注字应该是指那些同一部首、意义 相同、可以互相注释的字。如“老”和“考”两个字,都隶属于老部,意义也相同。《说文解字》:“老,考也。”又:“考,老也。”说明它们之间是可以互相注释的。
严格来讲,转注只不过是一种“训诂”的方法。其目的在于解释字义,即用“互训”的办法比较、说明字义,并不能因此造出新字来。因此,转注不能算作是造字之法,而是一种用字之法。
6.假借 假借也是一种用字之法。许慎给它的定义是“本无其字,依声托事”,即借一个已有的字来表示语言中与其读音相同或相近的词。这种由于音同或音近而被借用来表示另外一个意义的字,就是假借字。它是借用已有的字来表示另外一个新的词,并不能因此而产生一个新的字,所以也不能算是造字之法。在早期文字中,假借字的数量是不少的。因为那时所造出来的文字数量不多,要用较少的字表达语言中众多的概念,就必须采用同音假借的办法,以扩大字的
使用效率。如甲骨文的“自”是个象形字,其本义是指鼻子,借用来表示自己、自我的意思。又如甲骨文“来”字象麦穗形,本义指麦子,假借为来往之来。
本书定名为《常用汉字图解》。所收六百五十二个字绝大部分都是常用字。少数字不大常用,但与同类字属于一个系列(如鼎类的镬),为使读者有一个系统的认识,一并列出。在选字上,以象形、指事、会意字为主,亦杂有个别形声字,主要是由早期的象形字或会意字转变而来的形声字。
按照科学的分类方法,我们把这六百五十二个汉字分别归属于人体、器具、建筑、动物、植物、天文地理等几大类。全书按义类排列,而每一类中又将意义相关的字排列在一起。通过这样的分类和排列,能使读者更清晰地了解早期汉字的造字规律和特点,即所谓的“近取诸身(人体),远取诸物(器具、建筑)”,“仰则观象于天(天文),俯则观法于地(地理),视鸟兽之文(动物)与地之宜(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