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书是一部有中国特色的重要的企业法。该法是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按所有制与行业等属性进行企业立法的主要范例,是目前关于全民所有制企业的主要法律。尽管后来的立法思路是按企业的投资方式和责任形式进行企业立法,但是由于建立社会主义必须始终强调维护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而且,不同所有制经济的法律性质和调理措施不同,因此,该法在目前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该法对全民的所有制工业企业的设立、变更、终止,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权利和义务,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内部组织机构,国家对企业的管理调控进行了一般性的规定。实践中,除工业企业外,该法的原则还适用于全民所有的交通、邮电、地质勘探、建筑安装、商业、外贸、物资、农林、水利企业。显然,对目前大量的未进行股份制改造的国有企业来说,《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是规范其运作的主要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