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公民通过接受高等教育或者自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进一步倡导自学、鼓励自学、帮助自学、推动自学,使我省的自学考试事业“更上一层楼”,我们组织了各学科的专家、教授编写了具有广东特色又便于考生自学的自学考试教材和辅导书,以便考生更好地系统掌握学科知识,理论联系实际,提高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早日成为国家的有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