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标准代替JB/T 6707-一1993《拖拉机、内燃机用起动机 技术条件》。
本标准与JB/T 6707-199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标准名称《拖拉机、内燃机用起动机 技术条件》修订为《机动车及内燃机用起动机 技术条件》;
——扩大了适用范围:适用于机动车(汽车、拖拉机、工程机械、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及内燃机用各种电气设备,船舶及其他类似机械也可参照采用(1993年版的第1章:本版第1章);
——增加了术语(本版本第3章);
——对产品的温度范围作了调整和修改(1993年版的3.2;本版的4.1.2);
——修改了基本性能参数(规定了空载性能参数、负载性能参数、额定功率及功率特性曲线、制动性能参数)(1993年版的3.10;本版的4.6);
——增加了噪声考核(本版的4.8、5.8);
——对产品的防护性能作了部分修改(1993年版3.22、4.21;本版的4.9、5.9);
——对振动试验作了较大修改,取消定频振动,增加了扫频振动的严酷度(1993年版3.11、4.10;本版的4.10、5.10);
——对旋转电气的超速性能的规定作了补充修改(1993年版3.13;本版的4.11);
——对高温试验的温度和时间规定作了修改(1993年版的3.16、4.15;本版的4。14、5.14);
——增加了产品的耐温度/湿度循环变化性能及试验和恒定湿热试验(本版的4。15、5.15);
——温度变化进行了修改(1993年版3.17、4.16;本版的4.16、5.16):
——对盐雾试验的时间要求作了修改(1993年版3.25、4.24;本版的4.17、5。17);
——增加低温去磁(本版的4.18、5.18);
——对电磁开关陸能作了修改(1993年版3.19、4.18;本版的4.19、5.19);
——对单向离合器性能作了修改(1993年版3.20、4.19;本版的4.20、5.20):
——对耐久陸试验作了较大的修改(1993年版3.24、4.23;本版的4.21、5.21);
——取消了起动机啮合性能(1993年版3.12、4.11);
——取消长霉试验(1993年版3.25、4.24);
——产品的贮存期由一年改为两年(1993年版的3.24:本版的6.3):
——对产品通用试验条件的内容和编排作了修改(1993年版的4.1;本版的5。1);
——做型式试验的样品数量由产品标准规定,并对试验分组和项目顺序进行了修改(1993年版的5.3:本版的6.5.2);
——对产品的标志(产品标志和包装标志)进行了补充和修订(1993年版的6.1、6.5;本版的7.1)。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全国拖拉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40)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