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标准是根据原电力工业部综科教[1998]28号文《关于下达1997年电力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的安排规定的。
针对目前电厂锅炉回转式空气预热器运行维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广泛调研,吸收电厂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参照各空气预热器制造厂的运行维护说明书,制定出本标准。本标准具有原则性、通用性和实用性,各电力企业可根据本标准及制造厂技术文件,并结合实际情况,编制现场运行规程。
本标准的附录A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电站锅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东省电力集团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