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规定根据原国家经贸委《关于确认1998年度电力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国经贸电力[1999]40号)的安排,对《导体和电器选择设计技术规定》(SDGJ 14-1986)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工作,是根据当前我国的技术经济政策和近几年来我国的建设和生产运行实践经验,结合当前的实际情况并尽可能吸收国外先进技术进行的。本规定较修订前的规定除对某些条款进行调整和修改以外,还增加了共箱封闭母线、电缆母线、SF6充气母线、电力电缆、发电机断路器、重合器、分段器、真空接触器、高压负荷开关、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并联电抗器、中性点接地设备、变频装置和阻容吸收器等章节。
本规定实施后代替SDGJ 14-1986。
本规定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F为规范性附录。
本规定的附录D、附录E、附录G为资料性附录。
本规定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规定由电力行业电力规划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