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4]67号“关于印发《二○○四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编制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认真贯彻了“调整地位、验评分离、充实内容、严格程序、强化检测、明确职责”的指导思想,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城市轨道交通通信工程质量控制的实践经验,并广泛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本规范提出城市轨道交通通信工程的质量保证措施、验收方法、验收程序和质量标准,明确了建设各方在工程质量控制中的职责,严格规定了材料进场和质量检测的程序及方法,体现了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突出规范对城市轨道交通通信工程质量的控制。
本规范共分15章,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通信管线安装,通信光、电缆线路及终端,传输系统,公务电话系统,专用电话系统,无线通信系统,闭路电视监视系统,广播系统,乘客信息显示系统,时钟系统,电源及接地系统,单位工程观感质量等。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公司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