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康明,1965年8月生,陕西渭南人。1988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律系毕业后进入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从事以涉外和国际商事仲裁为主的法律服务工作。曾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处长、处长、副秘书长,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法律部副部长,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中国海商法协会秘书长,中国贸促会与英国国际理霍海损理算有限公司合资成立的从事海损理算和海事理赔的香港德理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2000年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获法律硕士学位,2004年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作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办理了大量的仲裁案件;同时,作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专家,办理了多起域名争议案件。1991年起,受聘中国法学会,长期担任《中国法律年鉴》特约通讯员。此外,还兼任韩国商事仲裁院仲裁员,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调解中心副主席、调解员。2005年3月起,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英国代表处首席代表。
内容简介
关于商事仲裁的属性,长期以来中外学者主要形成了司法权理论、契约理论、混合理论和自治理论等主张。近年来,有些研究成果和专著提出商事仲裁为一种服务的观点,而且结合新形势,学者们越来越多地持有这一理念。但是,将服务属性进行深入探讨的学术研究并不多见,更没有发现系统地将服务理念运用于商事仲裁各环节并对我国商事仲裁实践提出改进意见的先例。
本书拟从仲裁的基本特征出发,依据商事仲裁的成熟理论和主张,通过对国际商事仲裁发展和我国计划经济体制历史的回顾和比较,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的社会现状和商事仲裁的实践成果,分析和总结商事仲裁发展中的共性问题,明确提出商事仲裁的专业服务属性并将其运用于我国商事仲裁的建设和发展方面。初步看来,运用专业服务属性观点提出的完善商事仲裁措施的已有结论,完全与目前许多学者提出的商事仲裁改革方向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