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王牧,男,1941年9月生,吉林省乾安县人,1967年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律系,曾任县法院院长,1978年开始到大学任教,1984-1986年在国外留学,1992年晋升为教授,1993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待遇,1994年被聘为博导,曾任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现任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兼任中国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会长,2003年获美国犯罪学会国际犯罪学分会授予的“国际杰出学者”奖。主要从事犯罪学和刑事法学的教学和研究工作,代表性著作有:《犯罪学》、《学科建设与犯罪学的完善》、《论南斯拉夫的法人犯罪制度》、《根基性的错误:对犯罪学理论前提的质疑》、《犯罪学与刑法学的科际界限》等。
内容简介
全书分为四篇:第一篇绪论,阐述犯罪学概念;第二篇犯罪现象发生论和第三篇犯罪现象存在论,这两篇为犯罪学研究对象——犯罪现象本身:第四篇犯罪现象对策论。上述犯罪现象发生论相当于传统犯罪学关于犯罪原因论的内容,但本书已经不是把犯罪原因作为对策所追求的前提,而是作为认识犯罪现象本质的基础。犯罪存在论大致相当于个别传统犯罪学(就世界范围看,只有极少数的书里有这部分,但内容都很单薄)中犯罪现象论的内容,但在内容上比后者要丰富得多,且研究角度有了更大变化,即把犯罪现象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研究其发展变化规律。这是过去没有的。由于与传统犯罪学区别较大,因此冠名《新犯罪学》。
本书的主要特点是:(1)重新科学定位学科性质和地位。(2)以明确的学科任务确定学科对象。(3)把作为研究对象的犯罪现象作为客观存在进行研究。(4)尽量创造、吸收更多对犯罪现象形成理论性认识结晶的概念、范畴,加强犯罪学的理论性。(5)创立了全新的理论体系。(6)强化学科的理论抽象性。
本书可以作为本科生、研究生教材,也可供社会其他研究人员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