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童伟华,男,1971年2月生,湖南岳阳人。1997年6月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硕士毕业。2004年6月于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毕业。曾于1 997年8月至1 998年9N在湖南省岳阳市检察院担任公诉人。现为华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法学院院长助理、法律系主任。著有《受贿罪的构造》(兰州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犯罪客体研究—违法性的中国语境分析》(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另外在《刑法论丛》、《法律科学》、《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发表论文30余篇。
内容简介
犯罪客体是我国刑法学中的一个重要范畴,由于我国刑法学与前苏联刑法学的移植和借鉴关系,我国刑法学中犯罪客体理论基本上源于前苏联。本书以犯罪客体这一学术范畴为重心,充分利用相关的学术资源,跳出传统的思维方式,以比较研究的方法探讨犯罪客体的构成要件地位。可以促进刑法学的研究,扶植刑法学的新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