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标准与EN 13674—1:2003《铁路用重轨第1部分46 kg/m及以上T型钢轨》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本标准在GB 2585—1981《铁路用每米38~50公斤钢轨技术条件》的基础上,合并了GB 181-1963《每米50公斤钢轨型式尺寸》、GB 182—1963《每米43公斤钢轨型式尺寸》、GB 183—1963《每米30公斤钢轨型式尺寸》的内容。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GB 181—1963、GB 182—1963、GB 183—1963、GB 2585—1981同时废止。
与GB 2585—1981相比,主要修改的技术指标如下:
——取消了模铸坯制造钢轨;
——增加了使用连铸坯生产钢轨的要求;
——增加了60 kg/m、75 kg/m钢轨的技术要求;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内容;
——增加了订货内容;
——增加了钢轨断面图;
——增加了尺寸检查用样板;
——将型式尺寸、外形允许偏差按轨型进行分级;
——增加了U75V、U76NbRE、U70Mn牌号;
——增加了成品化学成分偏差要求;
——增加了超声波检验的要求;
——增加了残余应力、疲劳、断裂韧性、显微组织、脱碳层、非金属夹杂物的要求;
——增加了质量保证要求等。
本标准第5章(5.3.1.3、5.3.1.4、5.3.1.5、5.4除外)、第6章(6.1.5、6.2.2除外)、9.1(9.1.6除外)、10.2.1、附录A、附录B的B.1~B.4、附录F为强制性条款。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是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