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部分等同采用IEC 61000 3-3:2005《电磁兼容(EMC)第3-3部分:限值对每相额定电流≤16 A和无条件连接的设备在公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电压变化、电压波动和闪烁的限制》,属产品族的限值标准。
本部分的限值与用户体验到的在公用低压供电网络和设备使用者的安装界面上的电压变化有关。因此,如果在与设备使用者安装连接的设备的供电端的电源实际阻抗大于测试阻抗,就可能出现电源骚扰超过限值的情况。
《电磁兼容限值》目前包括以下部分
——GB 17625.1-2003 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 A)
——GB 17625.2-2007 电磁兼容 限值对每相额定电流≤16 A且无条件接入的设备在公用
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电压变化、电压波动和闪烁的限制
——GB/Z 17625.3-2000 电磁兼容 限值 对额定电压大于16 A的设备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电压波动和闪烁的限制
本部分为《电磁兼容限值》的第二部分。
本部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 17625.2-1999《电磁兼容 限值对额定电流不大于16 A的设备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电压波动和闪烁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