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2004年12月,美国国会通过《情报工作改革法案》,批准设置享有广泛战略职权的国家情报局,负责全权管理并协调中央情报局(CIA)、国防情报局(DIA)等美国的15个情报机构构成的整个情报系统的情报搜集工作。根据机构设置,国家情报局局长将统管三大部分,即新增设的国家反恐怖主义中心、国家反扩散中心以及原有的隐私和公民委员会。这三大中心再分成军方、外交和国内三大部分。其中,军方这一层下设国家安全部以及包括海、陆、空三军情报部门在内的7个军方情报部门;外交方面的情报部门主要指美国中央情报局;国内方面的情报部门则主要指包括联邦调查局在内的6个情报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