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高晓力,1973年9月出生于河北省深县。1994年8月起就职于最高人民法脘,长期从事涉外民商事审判工作,系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法官。1990年9月-1994年7月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98年9月-2001年7月就读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法律硕士学位;1999月-2000年7月赴加拿大蒙特利尔大学和麦吉尔大学法学院学习法律,获硕士学位;2002年9月-2005年7月就读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
内容简介
本文以国际私法上的公共政策的运用问题为研究对象,主要是针 对目前我国涉外民商事审判实践中对于公共政策如何恰当运用存在 的困惑,抱着解决问题的态度开展的研究。文章首先抽象分析了“国 际私法上的公共政策”所具有特征,而后从法律适用、外国法院判决 的承认和执行、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送达文书和调查取 证司法协助、管辖权几个国际私法领域中对公共政策的具体运用分别 进行分析,综合对各国相关立法和司法实践的比较分析、相关国际条 约的背景分析、国际机构的研究成果分析、有关学者的理论分析等等,从纵向和横向为国际私法上的公共政策勾勒出大致的轮廓,最大限度 地描述了公共政策这一以模糊性、不确定性为特征的概念。文章最后 着重研究了目前我国司法实践中运用公共政策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并从前文研究的启示中提出了相应解决问题的思路。即在公共政策模 糊性特点所带来的利弊中取得平衡,一方面作为保护本国利益的坚实 后盾仍然不能从法律上规定得过于具体,防止自缚手脚,另一方面要 提出相对具体的标准,以统一本国各级法院的司法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