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标准是由化工行业标准HG 3277—1986(农业用硫酸锌》修订而成。
本标准与HG 3277—1986的主要差异是:
结合我国农业用硫酸锌生产厂家的生产条件和能力,根据生产厂家、有关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及用户的反映,参考国内外的标准,以及GB/T 12707—1991(业产品质量分级导则)。
——将农业用硫酸锌分为合格品、一等品和优等品三个等级,技术指标也作了相应的规定。
——解决了测定锌含量时原方法无法除去的Fe2“干扰问题。
——增加了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为铅、镐的测定的仲裁法。
——包装袋的标识及取样方法等也进行了调整。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HG 3277—1986。
本标准由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政策法规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肥料和士壤调理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化工研究院、四川省技术监督局化肥质检一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商照聪、姬洪涛、纪胜、章明洪、李肖锋。
本标准于1986年首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