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於向平,辽宁沈阳市人,1956年出生。1985年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88年获北京大学法学硕士学位。1987年至1998年在烟台大学法律系任教;1998年至今在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任教。现任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民商法专业硕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主要著作有:《民事责任论》(合著,1991年)、《合同制作法律基础》(2002年)、《经济法理论与实务》(合著2003年)等,另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
邱艳,女,1963年生,辽宁丹东市人。1985年毕业于辽宁财经学院(现东北财经大学),获经济学位。1985年至今在东北财经大学法律系任教,先后在沈阳师范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进修法律。现任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兼职律师。主要著作有《房地产法新论》(合著,2002年),《经济法理论与实务》(合著,2003年),另发表《论房地产抵押保险》、《论保证人保证风险的化解与防范》等论文20余篇,主编参编《房地产法》、《经济法概论》等教材20余部。
内容简介
在当今中国,房地产作为最重要的生产和生活资料,与国家经济建设、生产经营、人民生活密切相关。房地产法律制度是调整房地产经济关系的各项法律规范的总称。房地产法律制度调整范围宽泛,涉及法律、法规繁多,调整手段多样,是我国重要的法律制度之一。本书结合我国的房地主立法和司法实践,从土地管理,房地产开发、建筑,房地产转让、抵押、租赁,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房屋装修、修缮及物业管理等方面系统、全面论述了调整我国房地产经济关系的各项法律制度。该书理论性与实用性兼具,既可以作为法学专业学生的学习参考用书,也可以作为司法人员、律师、房地产商和其他公民、法人的法律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