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低压电气装置》系列标准的总标题下共分以下5个部分:
第1部分:基本原则、一般特性评估和定义;
第4部分:安全防护;
第5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
第6部分:检验;
第7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
本部分是《低压电气装置》的第1部分。
本部分等同采用IEC 60364—1:2005(第5版)《低压电气装置第1部分:基本原则、一般特性评估和定义》(英文版)。
本部分的章条编号与IEC 60364—1:2005完全一致。鉴于IEC 60364—1:2005中附录C(资料性附录)是IEC 60364—1的2001年第4版与2005年的第5版的结构对比,与我国标准的变化无关,因此在采用时予以删除。
本部分代替GB 16895.1 1997《建筑物电气装置第1部分:范围、目的和基本原则》。
本部分与GB 16895.1—1997相比,主要变化是:
为了使“范围”更加完整,新增了外部照明和类似装置、医疗场所,移动的或可运输的装置、光伏供电系统和低压发电机组;
——在131条,即“基本原则”方面,完善了电气装置中有可能发生的危险性的清单;而且,增加了对电压扰动防护和防电磁干扰措施的新的条款以及涉及防止电源中断保护的新的条款;
——在132条,即“设计”方面,增加了“关于电气装置的档案”的新的条款;
——在134条,即“电气装置的安装和检验”方面,增加了“定期检验”的新的条款;
——以前的312条,即“配电系统的类型”,被更名为“导体配置和系统接地”,而且还包括若干新的插图,以便更好地了解目前在各IEC成员国中应用的各种交流与直流电路和系统类型及其接地型式;
——在33.1条,即“特性的兼容性”中,增加了关于过大的PE导体电流的新项目;
——增加了新的36条,即“供电连续性”;
——附录B与GB/T 2900.71 2008是一致的。
本部分中的“本标准”是指《低压电气装置》系列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