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GB/T 16716《包装与包装废弃物》共分为7个部分:
——第1部分:处理和利用通则;
——第2部分:评估方法和程序;
——第3部分:预先减少用量;
——第4部分:重复使用;
——第5部分:材料循环再生;
——第6部分:能量回收利用;
——第7部分:生物降解和堆肥。
本部分为GB/T 16716的第1部分。
本部分主要技术内容参照欧盟94/62/EC《关于包装和包装废弃物》制定,本部分确立的术语和规定
向重金属含量指标等同采用94/62/EC。本部分与94/62/EC的主要技术差异如下:
——将适用于欧盟法规的编排格式和表述改为适用于我国标准的编排格式和表述;
——未具体规定各类包装材料的循环再生率和回收利用率;
——将指令引用的焚烧指令和垃圾填埋指令改为我国相对应的强制性标准。
本部分代替GB/T 16716—1996《包装废弃物的处理与利用通则》。
本部分与GB/7、16716—199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删除了原标准第4章“分类”;
——原标准的第5章“基本要求”改为本部分第4章“要求”,包括基本要求、重复使用、回收利用和最终处理;
——删除了原标准第9章“储存与运输”。
本部分由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