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标准修改采用日本工业标准JIS z 1620-1995《钢提桶》。
本标准与JIS z 1620-1995相比,主要差异如下:
——容积适用范围扩大为17 1-24 1;
——取消了按钢板厚度的分类;
——外形尺寸稍有差异;
——增加了涂膜附着力的要求;
——对非危险品包装用钢提桶的耐液压性按最严要求,不再分类规定;
——堆码负载规定为1 250 N;
——产品标识按国内要求规定;
——按照汉语习惯对一些编排格式和表述进行了修改。
本标准代替GB 13252-2003《包装容器钢提桶》。
本标准与GB 13252-200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钢提桶分类中增加了非危险品包装,表1增加备注内容;
——对部分尺寸进行修订;
——气密试验:3、4类Ⅰ级桶试验压力改为30 kPa;
——液压试验:3、4类Ⅰ级桶试验压力改为250 kPa,3、4类Ⅲ级桶试验压力改为100 kPa;
——跌落高度:Ⅰ、Ⅱ、Ⅲ级桶跌落高度分别改为1.8 m、1.2 m、0.8 m,非危险品包装桶为0.8 m;
——提梁、提环强度:试验力改为600 N。
本标准由全国包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国家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佛山市顺德区万成金属包装有限公司、中化化工标准化研究所、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蔡依军、朱丽萍、卢明、凌光耀、梁俊成、梅建、高妹芬、王风玲。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13252-1991、GB 13252-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