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农业机械维修业形业技术条件》包括以下两部分:
NY/T 1138.1-2006《农业机械维修业开业技术条件 第1部分:农业机械综合维修点》;NY/T 1138.2-2006《农业机械维修业开业技术条件 第2部分:农业机械专项维修点》。
本部分为NY/T 1138-2006第2部分。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农机化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农业部机械维修研究所、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结、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河北省农业机械修造服务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