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徐汉明,1951年10N生,湖北鄂州人。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经济学博士;全国检察业务专家,一级高级检察官;国际刑法学会理事,国际检察官协会会员、亚太地区法律协会会员。中国刑法学会理事,湖北省检察学会会长,湖北省法学会、湖北省诉讼法学会、湖北省民法学会、湖北省行为法学会、经济法学会副会长,湖北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兼职教授,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生导师。主持完成“诉讼检察监督效力研究”、“检察一体化研究”、“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执纪执法机关自身建设”等10余个国家级重点课题,出版《现代物权与产权制度改革》、《中国农民土地持有产权制度研究》、《中国反洗钱立法研究》(合著)、《中国反洗钱法研究》(合著)、《中国民事诉讼法律监督程序立法建议》(合著),是中央理论工程“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农业和农民问题的基本观点研究”课题组主要成员。
内容简介
本书以马克思主义土地产权理论为指导,运用新制度经济学与物权法学等基本理论,对土地权利制度供给与需求的约束条件、历史演进及其功能在当代的新发展进行深入探索,首次提出了建立“农民土地持有产权”的理论主张,并界定其范畴的基本含义,农民土地持有产权的性质、特征、结构、内部结构运动、基本功能,较好地回答了土地资源配置的社会公平与效率协调一致的理论与实践难题,具有理论的创新性,对我国改革农村土地制度,解决“三农”问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本书从法律角度提出了现行农村土地制度的诸多弊端,提出要建立农民土地持有产权制度——在不触动农村集体所有权的情况下让农民享有土地持有、利用、收益、分配、流转等权利,颇有创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