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为加强职业信息分析人员队伍建设,推动劳动保障信息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职业信息分析师国家职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客观反映现阶段本职业的水平和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为目标,完全依据中国国情、该职业特点、目前职业现状以及未来发展需要,对职业的活动范围、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知识水平作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的制定采用了当代国际公认的功能分析技术,遵循了有关技术规程的要求。既保证了《标准》的模式和体例的规范化,又体现了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技能为核心的特点,同时也使其具有根据科技发展进行调整的灵活性和实用性,符合培训、鉴定和就业工作的需要。
三、本《标准》适用于从事职业信息分析工作的人员,本职业共分三个等级,即助理职业信息分析师、职业信息分析师和高级职业信息分析师。每个等级都从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比重表四个方面,对职业资格以及培训和鉴定有关问题进行了详尽的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