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完善国家职业标准体系,为职业教育、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提供科学、规范的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衡器装配调试工国家职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客观反映现阶段本职业的水平和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为目标,在充分考虑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变化对本职业影响的基础上,对职业的活动范围、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知识水平都作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的制定遵循了有关技术规程的要求,既保证了《标准》体例的规范化,又体现了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能力为核心的特点,同时也使其具有根据科技发展进行调整的灵活性和实用性,符合培训、鉴定和就业工作的需要。
三、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四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比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
四、本《标准》是在各有关专家和实际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完成的。参加编写的主要人员有:沈立人、刘九卿、赵宁、陈日兴、赵凤清、李少斌、李有亮、王亚东、高宁一、贾颐康,参加审定的主要人员有:曹立平、周祖濂、何小菊、张跃、闫宝珠、刘鹏。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中国衡器协会、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全国衡器计量技术委员会、济南金钟电子衡器股份有限公司、梅特勒·托利多(常州)称重设备系统有限公司、国家轨道衡计量站、上海大和衡器有限公司、上海耀华称重系统有限公司、中国一航太原太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大和衡器有限公司、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衡器传感器研究所等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致谢。
五、本《标准》业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自2008年1月2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