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作为现代民法之一项重要的不动产所有权形式,自19世纪初中迄至20世纪60年代,业已普遍为德国、法国、日本、意大利、美国、英国、新加坡、瑞士及我国香港民事立法所确立,并由此成为各国家和地区法制上的一项重要制度。本文立足于比较法与法解释学研究方法,按由远及近、由抽象到具体及由一般到个别的逻辑思维方法,就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之发展历程、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之构成、因建筑物区分所有而产生的诸问题、区分所有建筑物之管理,以及关于建立我国建筑物区分所有法律制度的若干问题等作了深入、细致的比较、分析、考察与研究,于此基础上,笔者提出了我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立法之基本结构的设想。全文除导言、后记外,共十二章。第一章:现代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之萌芽、形成及发展;第二章:现代各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基本立法状况分析(一);第三章:现代各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基本立法状况分析(二);第四章:现代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概述;第五章:专有所有权研究;第六章:共有所有权研究;第七章:若干重要问题研究;第八章:成员权(构成员权)研究第九章:区分所有建筑物之管理制度研究(一);第十章:区分所有建筑物之管理制度研究(二);第十一章:现代区分所有建筑管理的文化与社会性上的诸问题研究;第十二章:关于建立我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律制度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