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标准代替GB/T 6719—1986《袋式除尘器分类及规格性能表示方法》、GB/T 12138—1989《袋式除尘器性能测试方法》。
本标准与GB/T 6719—1986《袋式除尘器分类及规格性能表示方法》相比较主要变化如下:
——将分室反吹与喷嘴反吹类均归为反吹风类;
——袋式除尘器统一命名简化,只简要规定除尘器的清灰形式、过滤面积、分室数,其他代号由各生产单位自行确定;
——增加了脉冲清灰方式,行喷脉冲类和回转式脉冲喷吹类袋式除尘器;
——按清灰方式划分除尘器的形式与原标准有调整,新分为:机械振打类、反吹风类、脉冲喷吹类、复合式清灰类等四种形式;
——袋式除尘器术语增加了清灰周期、清灰时间等,删除了实验粉尘、试验粉尘中位径、试验粉尘粒径分布等术语;
——命名格式中的第一个字母L去掉,表示生产厂家的拼音缩写去掉;
——不具体规定各生产单位产品的特征代号;
——在编写格式和表述规则上按GB/T 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对原标准作了较大修改。
本标准与GB/T 12138—1989《袋式除尘器性能测试方法》相比较主要变化如下:
——将第一篇《袋式除尘器实验样机性能测试》和第二篇《袋式除尘器现场使用性能测试》合并。
——将袋式除尘器主要性能参数规定为除尘效率、除尘器设备阻力、滤袋过滤速度及除尘器漏风率;将进、出口风量、气体温度、气体湿度、气体静压、气体流量及气体含尘浓度等规定为测试项目;取消原标准中受外界因素影响较大的测试项目——粉尘排放率指标;取消原标准中非性能测试项目——耐压强度指标。
——依据GB/T l6157《固态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确定测试管道内的采样点位置及数量。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G为规范性附录,附录F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