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书是在2004年出版的《行政实体法与行政程序法学》(上、下册)的基础上重新梳理、整合、修订而成的。与一般的行政法教材编排体例不同,并考虑到《行政救济法》与本书的分工关系,本书由总论、行政实体法论和行政程序法论三编构成。
在总论编,本书分别阐述了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历史发展、法源以及基本原则等一些共通性问题。在行政实体法论编,本书以行政权为基本脉络,系统概括了行政权的概念、特征、演变及其种类与设定等问题,并在此基础上结合控制行政权、保障公民权益的行政法精神,重点分析了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与行政相关人以及行政行为等基本问题。在行政程序法论编,本书从行政程序如何规范行政权的角度,对行政程序法的基本理论和历史发展进行了梳理,并根据行政行为法律性质的不同,分别概述了行政规范的制定程序和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以及行政规划等行政决定程序。
本书尽力将相关理论与现行法律制度及其实践情况相结合,不但简明扼要地介绍了国外行政法学的一些基本理论和制度,而且在相应部分融入了我国实践中发生的典型案例,扩大了教材的知识含量,增强了本书的易读性和应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