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标准对应于国际海事组织(IMO)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107(49)决议——《修订的船舶机舱舱底水防污染设备指南和技术条件》,与MEPC.107(49)决议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本标准代替GB/T4795--1999《船用舱底油污水分离装置》,与GB/T4795—1999相比主要差异如下:
——修改了标准名称。
——删去“型式”、“型号”和“标记示例”。
——增加了试验液体C,即油水乳化液。增加了对乳化液的试验程序。
——试验台架和试验流程图做了改进。删去原清洗剂适应性部分。
——制定了制备乳化稳定的试验液体C的严格程序。
——删去清洗剂试验和滤油元件浸泡试验。
——修改了含油量分析方法。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船用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