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代替GB 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
本标准与GB 18218—200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标准名称改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将采矿业中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加工工艺和储存活动纳入了适用范围;
——不适用范围增加了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
——对部分术语和定义进行了修订;
——对危险化学品的范围进行了修订;
——对危险化学品的临界量进行了修订;
——取消了生产场所与储存区之间临界量的区别。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