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标准的4.1.1,4.1.3.4,4.1.3.5,4.1.3.10,4.1.4,4.1.5.2,4.1.5.3,4.2,7.1和7.4.2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 12011—2000《电绝缘鞋通用技术条件》。
本标准与GB 12011-2000《电绝缘鞋通用技术条件》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标准名称从《电绝缘鞋通用技术条件》修改为《足部防护 电绝缘鞋》;
——修改了鞋帮高度的要求和测量方法(本版的4.1.3.1和5.1;2000版的4.1.3.1和5.2);
——对鞋帮厚度的要求与原标准相同,修改了测量方法,采用GB 20991中6.1方法(本版的5.2;2000版的5.3);
——修改了革类撕裂强度的要求和测试方法,增加了对织物鞋帮耐撕裂性的要求和测试方法(本版的4.1.3.3和5.3;2000版的4.1.3.3);
——修改了橡胶和聚合材料鞋帮拉伸性能的要求,及对橡胶鞋帮和聚合材料鞋帮拉伸性能的测试方法(本版的4.1.3.4和5.4;2000版的4.1.3.5和5.6);
——增加了对鞋帮的耐折性、水蒸气渗透性和系数、pH值、水解、六价铬含量的要求和测试方法(本版的4.1.3.5~4.1.3.9和5.5~5.9);
一一增加了外底防滑花纹和厚度方面的要求和测量方法(本版的4.1.4.1、4.1.4.2、5.11);
——增加了对外底撕裂强度的要求和测试方法(本版的4.1.4.3、5.12);
——修改了外底耐磨性、耐折性的要求和测试方法(本版的4.1.4.4、4.1.4.5、5.13、5.14;2000版的4.1.4.3、4.1.4.4、5.9、5.10);
——增加了对聚氨酯外底和外层为聚氨酯材料的鞋底水解要求和测试方法(本版的4.1.4.6、5.15);
一一增加了对多层鞋底中间层结合强度的要求和测试方法(本版的4.1.4.7、5.16);
——增加了全聚合材料鞋的外观要求(本版的4.1.5.1d));
——将对外底剥离强度的要求和测试方法改为对鞋帮/鞋底结合强度的要求和测试方法(本版的4.1.5.2、5.16;2000版的4.1.5.3、5.11);
——将原标准的附录A、附录B并人本版的5.18中,并进行了修改;
——删除了附录C。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