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标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ISO 105-B07:2009《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第B07部分:耐光、汗复合色牢度》(英文版),与ISO 105-B07:2009相比主要差异如下:
——删除了引言和参考文献;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的国际标准替换为相应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并增加了对GB/T 730和AATCC TM 15的引用;
——设备和材料一章中增加了碳弧灯耐光试验设备;
——第6章中增加了不同试样的取样方法,试样尺寸由“不小于40 mm×10 mm”改为“不小于45mm×10 mm”:
——对第7章进行了编辑性修改,将“蓝色羊毛标样”改为“蓝色羊毛标样4”,规定了曝晒终点及清洗用三级水的温度,并增加了一个有关使用蓝色羊毛标样的注解。
本标准代替GB/T 14576-1993《纺织品耐光、汗复合色牢度试验方法》。
本标准与GB/T 14576-199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扩大了适用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增加了FZ/T 01024和AATCC TM 15,删除了GB/T 7565;
——修改了第3章原理;
——第4章中增加了天平、pH计、人工汗液、三级水,以及分光光度计或色差计的描述,删除了光、汗试验容器和棉贴衬织物;
——第5章中增加了汗液的配方及美国AATCC TM 15中规定的一种酸汗液;
——修改了第6章试样,增加了不同试样的取样方法;
——删除了原标准中的A法;
——将原标准中的8法作为第7章内容重新编写,删除了耐光、汗试验容器和棉贴衬的使用,增加了汗液的选用原则、试样带液率的控制方法、曝晒条件和蓝色羊毛标样的选用以及曝晒终点的控制原则等内容;
——增加了第8章评级;
——删除了附录A。
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础标准分会(SAC/TC 209/SC 1)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