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A270-2001《警用服饰帽徽》。
本标准与GA270-200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帽徽图案中的“JINGCHA”改为“POLICE”(2001版的4.3,本版的3.2);
——增加了引用标准GB15093-2008(本版的3.2);
——修改了螺纹引用标准,重新绘制了帽徽图及螺钉螺母图,调整了个别尺寸(2001版的4.2,本版的3.3);
——将定位针数量改为2个,位置改为下边沿,高度改为2mm,根部直径改为1mm(本版的图1);
——锌合金材料引用标准由GB/T8738更改为GB/T13818-1992(2001版的4.5,本版的3.5);
——修改了检验规则(2001版的第6章,本版的第5章);
——增加了每枚帽徽装入小塑料袋的要求(本版的6.2.1)。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公安部装备财务局提出。
本标准由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装备财务局被装处、新兴职业装备生产技术研究所、浙江星源服饰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莉莉、高军、柯杰。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A270—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