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水中铜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可溶性铜和总铜的2,9-二甲基-1,10-菲啰啉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是对《水质铜的测定2,9-二甲基-1,10-菲哕啉分光光度法》(GB 7473—87)的修订。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87年。原标准起草单位为安徽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
——明确规定了水中可溶性铜和总铜的试样制备方法;
——增加了直接光度法;
——规定了沸石的净化处理方法;
——完善了结果的计算公式。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局1987年3月14日批准、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水质铜的测定2,9-二甲基-1.10-菲哕啉分光光度法》(GB 7473—87)废止。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