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商品和服务的推介已经远离了仅仅销售产品和服务的功能!营销不仅仅包含了销售,更覆盖了更多的方面和内容!其实在我看来营销的实质更多的是利用了人性本身的弱点!然后尽情发挥将产品和服务换成购买行为或者美誉度!在整个过程中营销人都在尽力研究人性的弱点!所以我们的爱人往往难免上当受骗,花了高价购买了许多不需要或者不值得的产品或者服务,这也就难怪作者会一针见血地指出:营销人都是大骗子!
既然如此我认为这些人的行为就应该受到管制!以此来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保护人类的利益!其实现在的营销人员和会计,律师的行为规则一样,完全以客户为商业导向的职业,他们在许多时候完全迷失在他们的客户的利益的追求中!而彻底忘记了民众和公众的利益!忘记了更大利的益!在这样一种情况下代表公众利益的政府的相关监管机构就变十分重要和不可缺少了!以帮助弱势的单个的没有组织的消费者!不能任由这些人利用其高超的骗术来愚弄消费者!因数这些营销人员得用其强大的资金优势!技术优势和强烈利益驱动力来展开的攻势!以免他们将谎言重复1000遍而变成人们无法抗拒的真理的事实!尤其是涉及到一些完全无用或者有碍健康!有害于环境的产品和服务时,管制显得尤其重要!很有必要!绝对不能允许他们将无用的说成有用的!更不能将有害的说成是有益的!这就是管制的根本和底限!从这点上说仅仅是一部广告法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针对营销人员的营销行为的变化而动态跟踪!尽量不要滞后得过多过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