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民服务”是适应时代要求而产生的一种新的道德思想。这句话原本是毛泽东在中央警备团追悼张思德会上的演讲。张思德生前是中央警备团战士,1933年参加革命,任劳任怨,1944年9月5日,在陕北山中烧炭,炭窑崩塌,因奋力将队友推出窑外,自己被埋而牺牲。毛泽东在演讲中说:“我们的共产党和共产党所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是革命的队伍。我们这个队伍是完全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而工作的。”在《论联合政府》一文中,他再一次强调:“紧紧地和中国人民站在一起,全心全意为中国人民服务,就是这个军队的唯一宗旨。”从毛泽东当时所提出的要求来看,应当说,这是对革命军队新四军和八路军的要求,是对广大革命工作者的要求,是一个高标准的要求。
“为人民服务”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体现了社会主义道德的根本要求,是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客观需要,是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是履行职业职责的精神动力和衡量职业行为是非善恶的最高标准。
“为人民服务”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后来成为中国共产党立党宗旨的高度概括语言。“为人民服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还被中国共产党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为座右铭和行动口号加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