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始终认为,郎教授的这本书是在呼唤公司的社会意义。教授从有限责任制度开始,引入教会时期的现代意义上的经理人,讲述了以信托为基础的现代公司制度的模型,从资本的角度解构了公司这一组织形式;作者还讲到股票的起源等等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公司这一组织形式,要通过法律的约束为大众谋利的,就像美国的诸多大众持股的公司,通过股票,返利给持股的大众股民。
而我认为,企业都应该是这样,首先我们要认同的是一个企业在某方面做得好,本身就是在给社会做贡献,比如,某企业生产的是全世界最好的袜子,而世界上的很多人就好花钱买到那种好袜子,那么,它就已经是在为社会做贡献了。这就是企业的使命。
反观我们的很多企业,在这些方面都是很欠缺的,我们往往把企业看作了是一种盈利的模式,所以,这本书就是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