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发生的社会、经济和管理危机,推动了公共管理和公共行政理论研究的范式变革。以“治理”为代表的新理论范式提出了多元的、自组织的、合作的和祛意识形态式的公共治理模式,打出了“良好治理”的旗帜。一种新型的行政概念应运而生,即抛弃传统公共管理的垄断和强制性质,强调政府、企业、团体和个人的共同作用;不再单单指望政府去做什么和提供什么,而是希望政府能充分挖掘各种管理和统治工具的潜力;不要求政府整天疲于应付,而希望政府有自知之明,做自己应做和能做的事;不强求自上而下、等级分明的社会秩序,而重视网络社会各种组织之间的平等对话的系统合作关系。综合起来就叫公共治理,这是一种多元的,民主的,合作的,祛意识形态的公共行政。这种新型的行政就是“治理”式的行政。治理理论就是这种新型行政在理论上的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