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我不认为多伦会盟后仍旧是间接统治。不论内蒙古还是外蒙古都施行的是以旗盟为基础的扎萨克制,形式上都属于半自治状态。但这种自治是由中央政府直接控制的。因为扎萨克的任免权利在政府手中,上至汗王,下至梅林,政府都有直接任免权,同时,外蒙还与漠南的察哈尔土默特等部一样实行官管政策,实际上受政府控制更多。另外,外蒙的立法权、宗教信仰权(胡图克图的转世认定)也都牢牢控制在政府手中,军事治理上也非不理不睬,乌里雅苏台将军管区的设立就等于将远离内地的扎萨克图汗部及以外地区直接收入囊中,这远比扎萨克制更加直接有效。行政形态是决定统治程度的关键,从外蒙古接受旗盟分封和爵位授予开始,清政府对漠北的统治格局就正式建立了。如果说外蒙没内蒙跟清朝亲近,只能说这是历史的因素和地域的差别。康熙也不是对外蒙没有扩展野心,而是外蒙已经纳入皇朝版图,所以根本不存在扩展问题。至于亲缘关系上,出嫁外蒙的清朝公主的确不如内蒙多,规格也没有内蒙高,但两百年来,自恪靖公主开始,出嫁外蒙的皇族格格也并不在少数。外蒙的贵族有时更享有比内蒙贵族更多的特权,这是因地而治的结果。这种关系不是若即若离的,至于所谓渐行渐远也是晚清时期出现的,其中的内因外阴非常多,这里不再细述了,但不可一概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