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的金融危机发生在亚洲,暴露出新兴经济体在金融体制喝国际合作方面的薄弱和不足,亚洲国家开始以美国等发达市场为榜样,进行艰难的金融体制改革;事隔10年之后,又一场金融风暴席卷而来,这一次的策源地却是美国,影响范围更波及全球,美国经验和体制由此暴露出其自身存在的问题。面对日趋复杂的国际金融环境,新兴经济体应如何应对?应该建立什么样的全球或区域金融架构来防范类似危机的爆发?新兴经济体可以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美国是阿拉斯加,阿拉斯加来自于自然资源的积累,一个州立的投资公司,所以美国作为主权财富基金的所在国以及投资接受国两个身份参加的,当然投资接受国像欧盟、OECD也参与其中辩论。我们看到金融保护主义,虽然一年多时间情况发生了变化,特别是贸易保护主义,市场越来越小。
第一,是不是最佳范式的问题,就是说主权财富基金,大家应该追求同样的范式,这个范式是最佳的,投资金融二十六国提出来挪威的范式是最佳的,因为挪威有一个主权财富基金,来自于财政盈余和主权收入,投资非常分散,投资上万只股票,极度的分散,它所有的策略高度透明,但是非常不幸,挪威自己说我不是最佳范式,我的策略是不好的。而且几乎所有的其它二十家都说没有最好的凡事,歇业不认为自己的好。结果这没有被有些西方国家作为最佳范式推成一个模式,没有成功。
第二,关于投票权,要求主权财富基金的投资或者放弃投票权,或者股权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某一个比例,这一点有些国家不同意比如淡马锡,因为涉及到生存问题,作为我们来说我们也不能接受,我投资之后为什么没有投票权,我可以不要投票权,但投票权是值钱的,所以,这一条也没有被接受。
作为替代,要求主权财富基金投资的时候,要对你的投票对外表达,你是按什么原则来投票,这是很模糊的,如果主权财富基金投资于一个上市企业,上市企业的投票都是有记录的,可以查到,但如果都是一个私营企业,我不能够说我是没有投票,但不希望其它投资者(把意见)都表达出来,那怎么操作呢?所以,大家虽然不同意只能低于某一个股权比例的投资,也不同意交出投票权,最后形成一个模糊的说法,表达出你的投票是按什么原则来进行的,这块也很难操作,既然比较模糊也就过去了,就这样写下来。
第三,透明度,要求大家高度透明,这一点对我们来说,我们觉得是渐进、逐步增加透明度没什么,我们可以接受,但有一点——我们希望对等,就是其它也得透明,要不然就我们透明,我看不到别人怎么做,别人看到我怎么做,我们不是输了吗?所以,希望要透明就都透明,主权财富基金也要透明。所以,最后的结果是逐步增加透明度的表达。同时,提出两个问题,对于那些投资接受国,切实地不能搞金融保护主义,对于什么叫国家安全,你必须有明确的定义,我们觉得这三个问题上达成了一致,也包括投资接受国一起参加这个会,大家能接受,而且提出这个问题,投资接受国要切实防止投资的保护主义,要对所谓的国家安全给出定义,要求是一个公平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