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张新宝,湖北省公安县人。1984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1986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获硕士学位(1987年)。1991年至1993年赴美国进修美国侵权行为法;1994年至2001年曾先后往日本东京大学、丹麦人权研究所、德国奥斯纳布吕可大学访问研修。1997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民法博士学位(在职攻读);1986年至2002年相继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学研究》杂志编辑、副编审、编审和杂志社社长;2002年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工作,任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2002年12月被中国法学会评选为“第三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近十多年来,发表民商法学论文数十篇,著作和译著十余种(部分为合著);著中《中国侵权行为法》(1985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第一版,1998年第二版)、《名誉权的法律保护》(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互联网上的侵权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欧洲比较侵权行为法》(译著,上、下卷,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为其代表作。
内容简介
社会物质文明愈发达,交际手段、传播媒介愈现代化,人们愈需要保留只属于自己的内心世界的安宁和与纷繁复杂的外界相对隔离的宁居环境。现代社会这种普遍的精神需求,经过法学家的理性提纯、立法者和法官的认可,即发展成为一种重要的人格权——隐私权。
本书是关于隐私权最前沿的理论、制度安排和司法保护的一项综合思考,它不仅为解决隐私权与言论自由、知情权、公开权等的冲突提出了一系列解决方案,还对个人数据的隐私保护与合理利用、互联网上的隐私权保护、共同隐私保护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