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刘连泰,1968出生,湖南澧县人,法学博士,厦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内容简介
全文除前言外,逻辑上可以分为四大部分。
本书主要介绍将《国际人权宪章》与我国宪法进行比较的意义、方法和比较框架,回答一些有可能遭到的诘难。第一大部分介绍比较的标本:《国际人权宪章》和我国宪法中有关人权的规定。第二大部分是对人权立论逻辑的比较。人权的立论逻辑又可以分为人权的来源、人权的主体和人权的目的。第三大部分是对人权法定形态的比较。为尽量全面但又不至于过分琐碎,全文将《国际人权宪章》规定的人权法定形态分为9个不同的权利群,然后与我国宪法进行比较。第四大部分是《国际人权宪章》在中国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