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张忠军,1969年2月生,安徽凤阳县人,中国首届经济法学博士。1987年9月至1994年7月,就读于华东政法学院经济法系,先后获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学位;1994年9月至1997年7月,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现在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从事研究工作。1992年以来,先后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主编、参编《中国证券法学》、《公司的设立与运作》、《中国金融法教程》、《律师金融业务》等论著10余部。主要研究领域为公司、证券及金融法律制度。
内容简介
张忠军呈献给社会和读者这本《金融监管法论》。就是他在其博士学位论文基础上整理而成的一部学术专著。此书以银行法为中心,对金融监管法的内涵、本质、目标、价值、基本原则、经济学基础等一般理论问题,以及金融监管体制,以及金融监管体制、金融业市场准入监管、金融谨慎监管、银行业危机处理与存款保险制度等金融监管法的运作机制问题,进行了深入、系统和富有开拓性地探索。此书内容的创新、理论的价值和实践的意义主要表现在:
第一,尝试和解决一个多年来困扰经济法界的普遍性问题,即经济法基础理论与部门经济法的衔接问题。第二,研究了金融监管法自身的基础理论,提出金融业具有公共性、社会性、高风险性、内在不稳定性、危机发生的连锁性等。第三,在金融监管体制方面,作者深入剖析了美、英、日等国的金融监管模式,结合自己实习、调研的体会,对我国金融监管的现状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探讨。第四,在金融业市场准入监管方面,作者深入研究了以德国金融银行制度为代表的综合业务制度和以美国银行业与证券业分离模式为代表的分业经营制度各自的成因和生存环境。第五,在金融谨慎监管方面深入探讨了银行资本充足性监管、资产流动性监管,为我国金融谨慎监管提供了许多制度上的对策。第六,此外,还研究了存款保险制度,为我国相关立法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
此书是作者第一本学术专著,本书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现实性与前瞻性相结合,使理论的科学性和制度设计的可操作性相互融合,因而对我国金融监管法体系的构建具有较深远的理论价值,对银行业的稳健经营、防范金融危机也具有直接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