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刘作翔,男,1956年生,甘肃平凉人。1983、1987年先后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获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学位,1998年在中国社会科学际研究生院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教授,法理学专业研究生导师,法社会学研究中心主任,吉林大学兼职教授。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有40多篇被全文转载和转稿;出版个人学术专著《法律文化论》、《法律的理想与法制理论》、《迈向民主与法治的国度》,主编学术著作《法与公平论》,参编著作、教材20多部;获各级类学术奖33项,其中省部级以上奖10多项;获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全国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等荣誉称号。
内容简介
法律文化是一个宏观的法学新思维,它渗透在人类法律实践活运之中。法律文化既体现在作为隐性的法律意识形态之中,也体现在作为显性的法律制度的结构之中。法律文化既是历史文化的遗留,也是现实的人类创造,过去的人们创造了法律文化,今天人们仍在发展着法律文化,法律文化是一种集历史与现实,宏观与微观,静态与动态,观念与制度在内的宏观的整体性文化。20世纪的中国法律文化,倦随着中国社会的转型,也经历了一个由传统向现代,由封闭向开放,由一元多元的历史转型和发展时期,正在向现代迈进,21世纪的中国法律文化将在世界法律文化体系中居于重要的地位,成为多元化并存的世界法律文化体系中不可忽视的,具有光彩的一支重要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