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陈福胜,1970年生,山东寿光人。现任哈尔滨工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副教授、经济法学专业硕士生导师、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经济法教研部主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黑龙江省WTO研究促进专家委员会专家。主要从事法学理论、法社会学、现代企业法律制度等方面的研究,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
内容简介
本书从伦理学、认识论、生存论三个视域探讨了法治的人性基础。认为伦理学视域中人性的善与恶、认识论视域中人的理性和经验性、生存论视域中人的个体性和社会性都与法治具有内在的关联。但从根本而言,法治三个视域的人性基础可以聚集为生存论意义上的个体性和社会性,人性的善与恶、人的理性和经验性都是人的个体性与社会性对立统一关系中生成的。人的个体彰显为自由,人的社会性呈现为秩序,法治的实质就是自由与秩序的动态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