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程红星 安徽省庐江县人.1998于安徽师范大学获文学学士学位,2001年于南京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2004年于厦门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2004年11月起在中国人民大学深圳证券交易所博士后工作站人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曾在《国际经济法学刊》、《对外经贸大学学报》、《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国际法学》等刊物发表法学论文若干。
内容简介
WTO这一多边贸易体制的核心是其成员方权利、义务的平衡。WTO司法机构在通过对WTO协定条文进行解释时所秉持的价值取向及司法哲学直接影响到其成员方的权益。WTO司法哲学应当是严格的约文解释主义,不应随意地在司法解释中体现WTO"法官"们的价值取向。WTO司法机构在裁断案件时不能奉行自由贸易价值至上,也不应将人权、健康、环保等在WTO协定中仅作为一般例外的议题作为一种价值取向引入WTO。作为防治WTO司法能动主义的策略,作者提议成员方加强对WTO司法机构的立法控制,同时呼吁WTO司法机构为保持其裁决的正当性应奉行司法克制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