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在美国的学术界,这本著作,在很大程度上是对我们这个时代的主流智识风尚的一个激烈反叛。今天,在一般的学术著述中,特别是法学著述中,学术思考通常是从一个预设前提出发的,这就是,当我们进人不同社会中的时候,法律规则也就相应地呈现出无穷无尽的变化。但是,在我看来,指出不同社会中的具体法律规则千姿百态,没有共同传统指出它们没有共同的法律精神,几乎成了博学的标志。至少现在你能发现,本书译成中文,作为一个事实,正是对这种文化和社会相对主义一般理论的一个有力回应。如果这种相对主义理论是正确的,一名美国作者,其撰写的那些发生在美国的具体法律问题,也就没有可能引起其他地方读者发自内心的关注,尤其是中国的读者,众所周知,中国的政治法律历史远远不同于展示美国历程的政治法律历史。如果这种相对主义理论是正确的,一名美国作者,其所谈到的本地纠纷,他所依赖的宪法条文以及司法判决,也就没有可能引起生活在大洋彼岸的人们的兴趣,那里的人们并不分享这样的经验,就像他们并不分享共同的语言文字。谁都知道,不论在中国,还是在世界其他地方,人们一般来说总是专注于分析解决自己社会中的具体政治纠纷和具体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