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法律基础》是高等院校中的公共政治理论课程,它既是思想品德课程,又是法律知识课程。本课程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对大学生进行法学理论和法律基本知识教育,因而它是培养大学生具有正确的法律意识,增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观念的重要课程。
本课程的任务是通过向大学生阐述和介绍法律的基本原理、基本概念、基础知识,注意到法学学科内容的科学性、系统性和相对完整性,使大学生通过课程学习能够掌握宪法和基本法律部门的主要精神及内容,从而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增强依法治国的观念,并能够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
本书由华东政法学法律学院法律基础理论教研室的两位教师编写,他们长期从事法律基础理论、法律基础课程等方面的教学工作,在教学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因此,在编写过程中,考虑到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大学生的法学知识结构的合理性,根据《法律基础》课程的实际课时,对教材的体系作了某些内容上的增减和结构上的变动。更加突出了重要法律部门的基本内容,如把婚姻家庭法、继承法作为民法的有机组成部分。把传统教材中分别论述的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三部分内容合并在一起。这样对于学习法律基础课程的学生来说,既有利于从总体上了解诉讼法学的内容,也有利对诉讼法的具体规定的掌握。同时,法律是社会关系的调整器,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生变化的,因此,本教材的编写也注意吸收法律的最新修改变化情况,使之更加符合我国当前的法治建设的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