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周道鸾 男,1930年12月生,湖南省津市人。教授。中共党员。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委员兼秘书长,国家法官学院教授,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兼职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民事诉讼法专业硕士生导师,中国法官协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海峡两岸法律问题研究会理事。一直在法院系统从事审判和法律政策研究工作。参与重要问题决策、重大、疑难案件研究和重要司法解释的制定,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积极参加对法官的培训,并参加了中国第一部法官法的起草和刑事诉讼法、刑法的修改工作,做出了显著成绩,积累了丰富经验。对中国刑法学、中国民事诉讼法学、法官法和司法文书写作有较深造诣。撰写了大量具有理论指导和司法适用价值的著作和文章,共出版著作28部,其中代表性的有:专著《应用法学与司法实践》、《单行刑法与司法适用》、《刑法刑诉法的修改与司法解释的完善》、《中国刑法分则适用新论》;主编《中国刑法》、《刑法的修改与适用》、《刑法罪名精释》、《刊事诉讼法的修改与适用》、《民事诉讼法教程》、《法官法讲义》、《新编司法文书教程》、《法院刊事诉讼文书修改与制作》等;在《中国法学》等报刊杂志发表论文《刑法完善刍议》、《新中国司法解释工作的回顾与完善司法解释工作的思考》等80余篇。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其传略入选《中国法学家辞典》、《中华法学大辞典·邢法学卷》、《国际传记大辞典》、《当代成就国际名人录》等。
内容简介
本书由“绪论”和以下六编构成:“绪论”重点论述了为什么刑事裁判文书必须进行改革,以及改革应当遵循的原则、改革的重点,裁判文书改革如何实行“繁简分流”、如何适应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需要等问题。第一编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论裁判文书改革编”,主要收录了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领导在各种会议上和各种文件中发表的一系列有关裁判文书改革的论述,从中我们可以看到裁判文书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改革的重点、目的和要求,从而明确裁判文书改革的指导思想。第二编为“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编”,收录了最高人民法院于1999年4月30日下发的《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样本)和 1999年7月1日以后包括2001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刑事审判工作实际需要补充的若干新样式。这些样式均有较详细的说明,对制作各种裁判文书提出了规范性的要求,以便于操作。第三编为“通知、批复和问题解答编”,主要收集了1999年4月修订样式下发后,最高人民法院就刑事裁判文书改革所作的布署和对下级法院请示所作的批复;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经过广泛调查研究,于2000年6月下发的《关于实施(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若干问题的解答》。这些批复和解答,有助于法官正确理解和执行修订样式,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文书的制作,提高刑事诉讼文的质量。第四编为“刑事裁判文书制作编”,就如何按照修订样式的要求制作各类刑事裁判文书(包括一审、二审、死刑复核、再审和假释裁判文书)作了系统的论述。第五编为“优秀刑事裁判文书编”,主要收集了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6月1日在深圳召开的全国法院刑事裁判文书工作座谈会上受到表彰的部分优秀刑事裁判文书,且都附有评析。评析取其精华,突出特点,同时指出其不足。第六编为“制作刑事裁判文书的法律依据编”,分为程序法和实体法两大类,分别按法律、司法解释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归类。司法解释都是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刑法生效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就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如何具体应用刑事法律问题作出的解释,包括最近为配合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所作的解释。从而为制作刑事裁判文书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
从上述介绍可以看出,内容系统、新颖、适用,理论密切联系实际,是本书的鲜明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