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覃有土:1945年7月生,1969年7月毕业于湖北大学法律系,1982年7月毕业于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获法学硕士学位。1993年起获享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现任中南政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教委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民法经济法研究会理事,武汉市法学副会长等职。主要著作有:《债权法》、《保险法概论》等。
内容简介
根据国家教委《关于“九五”期间普通高等教育教材建设与改革意见》,我部“九五”规划的重点是编写对实现法学教育目标起关键作用和具有重大影响的现代法学教材。
现代法学教材坚持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十四大精神为指导,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紧密结合我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法制建设以及法学教育改革的实际,瞄准培养跨世纪高质量法律人才的目标,努力编写出版反映当代先进水平的法学教材。
这批教材分若干系列,力求完整、准确地阐明了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吸收了国内外优秀学术成果,在理论与实践结合的基础上,达到理论性、实践性、针对性和应用性的统一。